近日,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印發《2024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要點》,從責任體系、工程基礎、防汛準備、防范應對、抗旱防凌和協調聯動6個方面細化分解了23項重點工作任務,明確了職責分工和完成時限。
我省明確,各級黨委和政府擔負防汛救災主體責任,明確行政區域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并在主流媒體進行公示。對擅離職守、違抗指令、失職瀆職,或因應對不及時、措施不落實、組織不力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,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。
災害高發易發的縣(市、區)、鄉鎮要配備衛星電話、救生衣、應急照明燈等必要的救援設備;重大防洪工程要配備齊方石、編織袋、土工布等搶險物資。各級氣象、水利、自然資源等部門要加強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化建設,不斷提升氣象預警信息與風險災害分析研判能力。
各級防指及有關部門要狠抓隱患排查整改,汛前要開展縣級自查、市級檢查、省級督查,重點檢查防汛抗旱責任落實、預案修訂、隊伍物資、隱患排查、工程設施、山洪防治、水毀修復及各項防汛準備情況;汛中要重點檢查預報預警、會商研判、值班值守、響應聯動、河湖清障、工程調度、在建工程、涉水活動及汛期各項防范重點情況。(薛建英 王琦)